工会经费计提标准和比例

2017-12-17 16:34: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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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它的经费计提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呢?关键基数“工资总额”的标准是什么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的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所谓任职或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报酬。

        此外,《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所以工会经费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现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工会是不是也不能发福利了?

        根据全总相关规定,工会经费可用于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2、工会是不是就能每个月给大家发个福利啊?

        不行!工会经费发福利,可不是你想发就能发,工会经费用于集体福利,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3、那过节的时候,工会能给大家发个购物卡吗?

        绝对不行!全总在工会经费“八不准”中明确规定,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4、既然不能发购物卡,那就发个海鲜大礼包吧?

要看这个海鲜大礼包价值多少了。各地都制定了福利发放的相关标准。

        5、节日慰问有金额控制,那生日慰问也有金额控制吗?

        是的,不少地方关于工会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的标准控制在200元~300元之间。

         6、节日慰问和生日慰问都有金额控制,那困难补助呢?

        困难补助没有金额控制,但是必须明确标准、规范程序、齐全手续——基层工会必须制定有关规定,明确标准,形成书面文件,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基层工会制定规定,须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上级工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发放时,审批手续应齐全,签收应规范到位。

        7、签收太麻烦,工作人员可以代签收吗?

        千万不要!发放实物或现金时,一定要做到本人签收,若本人不便签收的情况下,可以请直系亲属代签,但要注明与本人的关系。

        8、工会还能组织个啥活动吗?

        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9、那组织个新马泰,或者港澳台跑跑也行?

        不行!根据相关规定,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10、如果我们工会的预算里没有安排的这些项目的话,也能发吗?

        当然不行!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工会应严格执行预算,但是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预算编制的审批程序报批。

         11、那只要关于工会的钱,都由工会出吗?

        当然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些费用就是应该有行政来承担的,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离、退休费等;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宣传教育等经费;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等。

        12、单位行政负责人可否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批?

        不可以。

        13、工会经费实行独立管理,工会主席是工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工会财务工作的责任人。将工会经费的审批权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如总经理等行使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工会的实际。

         企业效益较好是否可以多拨缴工会经费?

        不可以。

        按照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不管企业效益好坏,也不管企业是否将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拨缴经费的工资基数都是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

        14、实务工作中,会费收入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根据规定,会费收入不需要上解,用于会员的活动支出。实际工作中,工会的会费收入主要可以用于两个方面:

        (1)会员集体活动开支,比如组织会员开展文体活动等。

        (2)生活较为困难的会员的零星补助,包括现金补助。

        15、工会是否可以将工会经费用于给职工办理电影卡等支出?

        可以。

        这属于职工活动支出方面的内容,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但要注意,得先有预算并且在额度上应有所限制。

        16、工会能用经费购买包括电子产品等在内的实物资产用于职工活动奖励吗?

        可以。在具体进行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1)相应的经费应纳入预算管理。

         (2)实物资产不作为工会的固定资产管理。

         (3)不宜出现“人手一份”的奖励方式。

         17、工会经费可否用于对外捐赠?

        一般情况下,工会经费不宜用于对外捐赠,特别是基层工会,相关捐赠行为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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